不久前,夏女士带着一双儿女到海珠公证处申办丈夫钟某的遗产继承权公证。公证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认真审核有关申请材料。然而,自称死者儿子的小钟,却无法提供父子关系的证据资料,夏女士和女儿则在办证过程中一直坚称他是钟某的儿子。究竟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追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钟某与夏女士已经有了女儿,并为其办理了入户登记和独生子女证,因此小钟一出生就成了政策外的超生子女。为了让儿子有户口,夫妻俩将小钟户口挂靠在某偏僻县城的兄长名下,于是伯父伯母就成了“父母”,之后钟某及家人对外隐瞒了一切有关小钟是儿子的事实,直至夏女士这次办公证时才将此情况和盘托出。“希望公证员能够帮帮忙,为我儿子正名,让他能够名正言顺地继承父亲的遗产。”夏女士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动情地说,看到夏女士三人殷切无助的目光,经办人员决定尝试寻找有关证据,恢复事实的本来面目,帮助小钟证明“我爸是我爸”。
接下来,公证人员进入了一系列的调查核实取证过程,他们联系了小钟名义上的“父母”,进一步了解当年事情发生的经过;走访了小钟家的邻居好友,证明小钟一直与钟某和夏女士共同生活……,而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看夏女士及女儿、小钟三人到医院所做的DNA鉴定了。最终,鉴定结果证实了三人的亲缘关系,得出了小钟与夏女士的女儿是胞兄妹的结论。
2月下旬,小钟拿到了公证书,难掩激动的心情,再三感谢海珠公证处帮他证明了“我爸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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