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吴耀荣遗下的遗产[原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鹤洞洞深二巷33号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鹤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鹤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所产生的一切协议权益]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明向我处申报,吴耀荣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吴耀荣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吴耀荣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联系人:关嘉铭公证员
电话:34465166 1501750558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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