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仲君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昭明、麦润珍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375号605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梁昭明于2022年12月22日死亡,被继承人麦润珍于2022年12月26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梁仲君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梁昭明、麦润珍分别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11867号、(2021)粤广海珠第11868号],要求按上述2份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仲君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梁昭明、麦润珍生前就上述遗产分别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梁昭明、麦润珍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梁昭明、麦润珍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梁仲君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