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龙腾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龙锦源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路华业里22号101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19号6A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龙腾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龙锦源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9474号、(2018)粤广海珠第9476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龙腾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龙锦源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龙锦源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龙锦源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小姐 冯小姐
电话:13500028475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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