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志永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古玉婵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东四街2号3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梁志永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古玉婵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17729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志永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被继承人古玉婵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古玉婵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古玉婵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古玉婵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施维维 赖明英
电话: 13480248299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