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吕美卿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程玉珍遗下的遗产(现房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厚德路86号之十一103房之一,原房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厚德路86号之十一103-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吕美卿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程玉珍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0)粤穗海证民字第8666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吕美卿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程玉珍生前只立有上述公证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程玉珍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程玉珍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欣冉、廖安琪
电话: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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