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锦添、陈锦成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耀鎏、梁虫八遗下的遗产(番禺市石楼镇履义大街长乐巷19号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锦添、陈锦成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陈耀鎏、梁虫八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99)穗证内字第4619号、(99)穗证内字第4620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锦添、陈锦成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陈耀鎏、梁虫八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陈耀鎏、梁虫八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陈耀鎏、梁虫八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昕冉、文思桦
电话:182020212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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