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文静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李东平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站前横路39号302房二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公证。公证申请人李文静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李东平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11071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李智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李东平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站前横路39号701房二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公证。公证申请人李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李东平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28902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李文静、李智向我处申报,上述两份遗嘱为李东平生前针对上述两处房屋分别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李东平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李东平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昕冉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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