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郭晓蓉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素珍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102号之一401房、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195号1704房)的遗嘱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林素珍已去世。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被继承人林素珍于2024年6月1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立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4)粤广海珠第18711号、(2024)粤广海珠第18712号]并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林素珍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林素珍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林素珍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郭晓蓉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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