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颜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国雄(已故)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街10号307房)的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李国雄生前没有就上述遗产立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李国雄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李国雄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陈颜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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