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锦鸣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继承被继承人黄树发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庄头福地大街6号地下房屋的全部份额。
公证申请人黄锦鸣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黄树发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黄树发生前对上述遗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未向本处提出过继承申请的黄树发的法定继承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唐小姐
电话:020-34465166、1336004142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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