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伟标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胜坤、罗鸡遗下的以罗鸡的名义持有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经济发展联合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东证编号:304-194)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伟标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陈胜坤、罗鸡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0)粤广海珠第20871号、第20872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伟标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陈胜坤、罗鸡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陈胜坤、罗鸡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陈胜坤、罗鸡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属于既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陈胜坤、罗鸡的法定继承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联系人:关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94363734、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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