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证申请人MAI XIU LAN(中文名:麦秀兰)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锐鋆(又名李锐均)遗下的财产(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373号1507房)的继承权公证。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李锐鋆(又名李锐均)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是李锐鋆(又名李锐均)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李锐鋆(又名李锐均)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对李锐鋆(又名李锐均)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4、知悉继承人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MAI XIU LAN(中文名:麦秀兰)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020-34465297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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