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何健雄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何海明遗下的遗产(广州市番禺石楼镇岳溪村应塘坊的房屋)的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何健雄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何海明生前没有就上述遗产立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何海明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何海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何健雄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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