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友藩、陈庆云、陈清云、陈启云、陈凌云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应华、钟娴英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夏晖街26号403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友藩、陈庆云、陈清云、陈启云、陈凌云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陈应华、钟娴英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0)粤广海珠第10804号及(2020)粤广海珠第10805号]。
公证申请人陈友藩、陈庆云、陈清云、陈启云、陈凌云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陈应华、钟娴英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陈应华、钟娴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陈应华、钟娴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王小姐 冯小姐
电话:13059182884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7月9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叶苏)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梁要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