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艺瑶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立遗嘱人郭秀元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海富中街5号605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艺瑶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郭秀元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19027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黄艺瑶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立遗嘱人郭秀元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立遗嘱人郭秀元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郭秀元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郭秀元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贾欣冉公证员、陈煜辉公证员
电话: 13242855831、132266299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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