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郑继慈代郑华、郑棣英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郑荣棣、李文英遗下的遗产[广州市坑口乡沙冲村冲边六巷的一处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郑继慈代郑华、郑棣英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郑荣棣、李文英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郑荣棣、李文英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2、是郑荣棣、李文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郑荣棣、李文英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或是对郑荣棣、李文英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4、知悉继承人郑华、郑棣英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人士;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郑华、郑棣英继承上述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