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黄维飞本人并代理伍竑静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伍日山遗下的财产的继承权公证。
黄维飞本人并代理伍竑静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伍日山订立的公证遗嘱,现黄维飞本人并代理伍竑静要求按遗嘱继承伍日山的遗产。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其提交的遗嘱为被继承人伍日山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伍日山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伍日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伍日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谭锦康)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