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小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容础英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三巷20号604房的继承权公证。
容础英生前于2018年2月6日在中国香港立有遗嘱,该遗嘱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遗嘱认证司法管辖权下获得认证及予以登记,公证申请人梁小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上述遗嘱,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小华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容础英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容础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容础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