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劳嘉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劳直鉴遗下的遗产[原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荔湾冲边一马路5号之一房屋的1/6份额,现回迁至广州市荔湾区茶滘村更新改造自编16a地块第16a-4幢第8层05单元(东北向)的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劳嘉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劳直鉴订立的公证遗嘱[《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33766号]。
公证申请人劳嘉美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劳直鉴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劳直鉴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劳直鉴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文小姐 冯小姐
电话:18027317980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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