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张志荣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文潮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东山区东华东路前鑑通津36号303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张文潮于2026年2月3日死亡,公证申请人张志荣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张文潮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28697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张志荣向我处申报,张文潮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张文潮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张文潮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张志荣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899835284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