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伍佩欢、李惠容、李惠芬、李嘉辉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强遗下的财产[广州市海珠区桂圃花园项目C2栋2213房及该房屋所涉的相关权益、广州市海珠区桂圃花园项目C2栋3411房及该房屋所涉的相关权益]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伍佩欢、李惠容、李惠芬、李嘉辉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李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李强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2、是李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李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或是对李强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4、知悉继承人伍佩欢、李惠容、李惠芬、李嘉辉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人士;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伍佩欢、李惠容、李惠芬、李嘉辉继承李强的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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