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罗慕贞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法定继承公证,接受被继承人吴英杰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路97号之二1102房的二分之一产权。
公证申请人罗慕贞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吴英杰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如属于被继承人吴英杰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持有被继承人吴英杰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被继承人吴英杰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唐小姐
电话:020-34465353、1336004142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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