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识恒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骆罗清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凤凰三街1号602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识恒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骆罗清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4)粤广海珠第11248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识恒向我处申报,遗赠人骆罗清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骆罗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骆罗清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思颖公证员
电话:1350002847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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