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翠兰、李翠莲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福炎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李福炎已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李翠兰、李翠莲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李福炎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李翠兰、李翠莲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李福炎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李福炎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李福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李翠兰、李翠莲依照遗嘱继承李福炎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关嘉铭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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