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冼志超、冼志强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冼启华、卢凤莲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350号406房的遗嘱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冼启华于2005年死亡;被继承人卢凤莲于2012年死亡。公证申请人冼志超、冼志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卢凤莲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冼志超、冼志强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卢凤莲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卢凤莲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卢凤莲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冼志超、冼志强依照遗嘱继承卢凤莲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燕莉 庄晓君
电话:83334759 17502096139 13726244351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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