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何豪威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何伟民、骆玉红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五眼桥新基上村40号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何伟民于2017年12月29日死亡,被继承人骆玉红于2008年1月13日死亡。公证申请人何豪威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表示被继承人何伟民、骆玉红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也未就上述财产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
请持有被继承人何伟民、骆玉红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何伟民、骆玉红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何豪威继承何伟民、骆玉红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 王先生
电话:13794363734 17502096139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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