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志雄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高大苏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高大苏已于2005年11月死亡,公证申请人陈志雄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高大苏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高大苏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龙道尾关巷20号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
公证申请人陈志雄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高大苏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高大苏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高大苏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陈志雄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小姐 冯小姐
电话:13059182884 18956550385
邮政编码:51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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