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祖钦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昆江、王惠芳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34号后座806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梁昆江于2012年1月死亡,被继承人王惠芳于2021年10月13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梁祖钦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梁昆江、王惠芳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梁祖钦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是被继承人梁昆江、王惠芳生前就上述财产所分别订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被继承人梁昆江、王惠芳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梁昆江、王惠芳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梁昆江、王惠芳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梁祖钦依照遗嘱继承梁昆江、王惠芳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庞棋尹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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