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崔志平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伍小玲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大街24号]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崔志平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伍小玲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海证民字第3013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崔文斌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伍小玲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红卫乡石榴岗大街23号]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崔文斌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伍小玲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海证民字第3015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赠。
公证申请人崔志平、崔文斌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遗赠人)伍小玲生前针对上述财产只分别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遗赠人)伍小玲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伍小玲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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