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何福坤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何耀泉遗下的遗产(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西路74号信用社宿舍202房、广州市东山区环市东路犀牛北街27号6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何福坤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何耀泉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11874号、(2018)粤广海珠第11875号],要求分别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何福坤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何耀泉生前只立有上述公证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何耀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何耀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嘉铭、廖安琪
电话: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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