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艳儿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朱健丽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南新一街10号506房及中国农业银行存款及利息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艳儿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朱健丽生前无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其他由朱健丽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或持有朱健丽生前所立遗嘱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莫小姐
电话: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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