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蔡国彪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陈秀薇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路77号202房的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陈秀薇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15870号],要求按上述遗嘱办理上述遗产的继承手续。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陈秀薇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陈秀薇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陈秀薇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施小姐、王先生
电话: 13480248299 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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