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邓紫珊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彭惠文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安橫街15号之二4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邓紫珊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彭惠文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广证内字第34973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邓紫珊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彭惠文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彭惠文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彭惠文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施维维、卢子羡
电话: 020-34465297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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