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王爱国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钟彩合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海天四望30号之一3楼303房)的遗嘱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钟彩合已去世。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钟彩合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3)穗海证民字第6408号]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钟彩合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钟彩合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钟彩合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王爱国接受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