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许平生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潘俭持遗下的遗产[广州市革新路(旧)凤凰岗凤乐大街三十四、三十六号]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许平生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潘俭持于1991年6月20日在香港订立的遗嘱(该遗嘱在潘俭持身故后已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检定并认证),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许平生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潘俭持生前对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潘俭持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潘俭持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潘俭持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公证员、黄舜先生
电话: 13794363734 18613166517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