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志豪、黎淑铭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李庆民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五凤乡金紫里大街5号其依法所占份额的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李志豪、黎淑铭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李庆民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李庆民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李庆民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唐小姐
电话:020-34465166、1336004142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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