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林翠芬、林翠微、林翠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树、陈婵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素社郭墩新街43号1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林翠芬、林翠微、林翠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林树、陈婵生前均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请持有林树、陈婵生前就上述房屋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林树、陈婵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
二、请属于被继承人林树、陈婵的法定继承人的人士(包括林树的父母、配偶、子女及林树、陈婵的父母、配偶、子女);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昕冉 赖明英
电话: 13242855831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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