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顺敬、李顺喜、李日华、李日荣、李卓华、李卓泉、李仲好、李贞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愿意接受黄家伦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迎宾路上滘路段68号东海花园3座1107房应占份额。
公证申请人李顺敬、李顺喜、李日华、李日荣、李卓华、李卓泉、李仲好、李贞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2020)粤广海珠第10955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房屋中黄家伦的应占份额。
公证申请人李顺敬、李顺喜、李日华、李日荣、李卓华、李卓泉、李仲好、李贞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黄家伦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黄家伦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黄家伦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先生、唐小姐
电话:020-34465166、1336004142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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