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杜元铭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立遗嘱人杜耀华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71号之二5楼502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杜元铭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杜耀华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2)粤广海珠第12329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杜元铭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杜耀华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杜耀华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杜耀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小姐、卢小姐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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