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张娜等人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淑萍遗下的财产(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金兴一街60号901房、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君雅街4号1601房)的继承权公证。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
1、持有李淑萍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2、是李淑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3、是依靠李淑萍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对李淑萍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
4、知悉继承人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张娜、张培发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小姐、卢小姐
电话:020-34465297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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