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宋文健、宋文强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宋耀明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宋文健、宋文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被继承人宋耀明生前订立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检定的遗嘱,宋文健、宋文强要求按该遗嘱继承宋耀明遗下的遗产。
公证申请人宋文健、宋文强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宋耀明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宋耀明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宋耀明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宋耀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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