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严俊烨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严兆文遗下的下列财产:{1、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德埔街2号501房;2、严兆文与欧串、严敬池、严顺文、严伟文五人于2011年3月10日就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涌乡一生产队/棠涌村由庚里巷21号房屋签订了《白云区房屋产权分割(分家析产)具结书》[详见(《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编号:穗郊字第372299号及《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白内民证字第2629号],基于上述《公证书》而产生的权益。}中严兆文依法所占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严俊烨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严兆文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3)粤广海珠第23392号、(2023)粤广海珠第23393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严俊烨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严兆文生前针对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严兆文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严兆文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嘉铭公证员
电话:1501750558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