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余惠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王木灵遗下的以其名义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及利息(账号:6228480087009515476、客户号:1644579818602508)及以其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及相应的资产账户内的余额(账号:6228480087009515476、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30天固收增强人民币理财产品、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3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继承权公证。王木灵
公证申请人余惠明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王木灵生前未就上述财产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及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王木灵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王木灵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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