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敏儿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有良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稔岗8号801房中黄有良所占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敏儿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黄有良生前未就上述房屋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被继承人黄有良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
1、持有黄有良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
2、属于黄有良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3、属于依靠黄有良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士,或是对黄有良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
4、因其他法定原因对黄敏儿继承上述财产存有异议的人士。
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联系人:关小姐、陈小姐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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