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卞智坚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卞伟文、胡毅真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37号3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卞智坚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卞伟文、胡毅真分别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3)粤广海珠第18702号、(2013)粤广海珠第18703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卞智坚向我处申报,卞伟文、胡毅真生前均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卞伟文、胡毅真生前分别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卞伟文、胡毅真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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