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王颖、王昆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王耀祺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六街6-1号7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王颖、王昆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中华遗嘱库出具的被继承人王耀祺订立的遗嘱(见证人:黎玉婷、熊萍),要求按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王颖、王昆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王耀祺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王耀祺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王耀祺生前对上述遗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王耀祺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