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林斌本人并代理林子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肖湘江遗下的遗产(天河区金穗路70号之三3005房、广州市天河区兴盛路9号B2416车位、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99号1006房以及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15号3204房)的继承权公证。
林斌称其与林子杰均是肖湘江的法定继承人之一。请认为对肖湘江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利的人士、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的人士、持有被继承人肖湘江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肖湘江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周小姐 冯小姐
电话:13500028475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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