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钟芸英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李兆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草芳新村二巷5号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钟芸英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已经由香港高等法院检定的,李兆生前所立的遗嘱,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钟芸英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李兆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李兆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李兆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