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郭丽莉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郭寿益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4号大院28栋205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郭丽莉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郭寿益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2)粤广海珠第30134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郭丽莉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郭寿益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郭寿益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郭寿益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属于既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郭寿益的法定继承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联系人:关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94363734、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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